| 日前,涉及482名硕、博士论文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落槌,被侵权的364名硕、博士将获得近100万元赔偿。记者近日从朝阳法院获悉,朝阳法院已就该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分别向科技部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发出了司法建议。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中信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学位论文收藏单位,负责收藏各学位授予单位寄送的论文并供各单位查阅。此次482名硕、博士论文侵权案的审理过程中,朝阳法院发现,中信所对涉案论文的使用已超出了保管论文并供各单位查阅使用的范畴,已构成商业性使用。其中364起案件中信所并未获得作者的授权,有的甚至没有与作者所在学校签订论文使用协议。
针对在论文使用和数据库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朝阳法院建议,中信所尽快对学位论文数据库中收录的论文进行梳理,对尚未获得作者授权的论文补充授权或停止对外许可使用行为;建立论文分类管理制度和论文著作权审查机制,确保录入学位论文数据库中的论文获得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理顺与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合同关系,在征得论文作者授权时,就论文的使用方式和转授权情况予以明示和告知,或直接与作者联系从作者处获得相关授权。
鉴于中信所系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朝阳法院同时向科技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其加强对中信所的管理,规范其对所收藏学位论文的使用。(知识产权报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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