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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暨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关于“建立全国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和商务部《关于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的通知》(商整规发[2006]208号)关于“从2006年起在全国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网工程”的要求,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整规办决定先行成立的,通过建立举报投诉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督办、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的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举报投诉服务机构。
湖北省暨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于2006年6月28日正式揭牌,同日开通了保护知识产权公益电话“12312”,办公地址设在武汉市保知办(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由湖北省保知办和武汉市保知办共同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国家保知作组办公室指导、监督。
湖北省暨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接收湖北省内(除宜昌市外)的所有举报投诉。在对举报投诉进行初步审查后,将符合接受条件的举报投诉转交相应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办理,并将举报投诉转交、办理的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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